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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2011-12-02 15:02  

(2010年修改)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的日常工作。

1、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和科室长工作会议,学习和传达贯彻学院党委、行政的指示和决议,研究部署行政和科室的工作。

2、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职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政策水平。

3、组织制定行政工作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计划、决议的贯彻落实,并按时把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院长办公会和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向职工和学院行政报告工作。

4、领导制定职成教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函授站点开展工作,及时向函授站点传达、通报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和决议,明确规范办学思路。

6、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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