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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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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主要工作职责
2011-11-17 14:32  

 

 本鉴定所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为鉴定活动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鉴定场所。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和考评;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有关鉴定指导中心;

5、向省市(州)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6、协助省市(州)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8、不断完善自身条件,自觉接受省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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